学校动态
学校要闻
部门动态
安材简讯
通知公告
政策制度
媒体聚焦

《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室中心》项目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作者:何纯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5-09-03 09:41:33

以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产业之一。我校为进一步满足宣城市主导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推动宣城市及周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拟启动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室项目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室项目建设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厂商或集成公司积极参与我校项目建设。

一、 征集内容

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室项目建设方案。

二、 方案设计要求

(一)建设要求

本项目将教学内容与职业考证内容、职业岗位要求、职业赛事、创新技术实践、职教高考融为一体,可支撑物联网技术、传感器技术、物联网通讯技术、传感网应用开发等相关课程开展“教学+工作”双空间与“实训+实践”双课堂的一体化教学;为参加教育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等赛道、创新创业类竞赛提供赛事环境支撑,可为物联网安装调试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活动提供必要的培训实训场地;并支持对外开展人社部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社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等。

(二)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按照实训功能将实训室划分为3个区域(48个工位):物联网基础教学实训区、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区、职业技能鉴定区。

1、物联网基础教学实训区:作为电子信息类基础核心技能的实训支撑平台,培养学生电子基础技术技能,为学生提供实训的场所。针对一年级的学生进行电子信息类的关键技术基础知识的实训,培训学生电子信息类基础知识、核心知识,了解各种传感技术和传输技术,打好电子专业各项基础实践。二、三年级的学生也可以通该实训室所提供的各类核心技术模块进行灵活组合,开发基于实际生活创新应用。物联网基础教学实训区应能涵盖各项核心技术,可完成单片机技术、RFID技术、二维码技术、无线通讯技术、传感器技术、数据采集、无线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开发、电路设计、创新创业等诸多课程的实验实训。

2、技能竞赛集训区:围绕物联网技术,建设集教学、实训、竞赛、社会培训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实训室,既可满足日常教学要求,又注重项目实训及创新试验。学员可通过实训设备掌握物联网技能培训所要求的所有技术,可基于各种模块,按照自身需求,进行独特设计及应用,融合各种技术,进行创新试验及其项目实训。

3、职业技能鉴定区:依据人社部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规划,满足物联网设备安装和调试的应用教学、满足人社部物联网安装调试员的技能培训鉴定。

(三)其他

1、本项目不设预算,报送单位需根据建设内容完成建设方案。

2、建设方案应符合标准化、模块化的设计理念,同时兼顾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须根据实训场地面积合理设计,方案中须提供设计布局图、效果图。

3、项目涉及的软硬件产品提供不少于三年免费质保。

三、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方案提交单位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 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本次建设方案征集时间为2025年9月03日——9月1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报送单位的征集方案要符合项目征集的相关要求,应有所征集的产品名称、数量、单位、详细技术参数、品牌、预算等,方案科学合理。征集方案中不能显现投送单位的相关信息,否则作无效方案处理。

(2)、项目参数征集书中有且只能有项目设备参数清单,出现任何项目参数清单以外内容的项目参数征集书都一律作无效方案处理。

(3)、方案应征单位就以上方案提供完整的建设方案需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和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及总价等,如无完整报价方案,则视作方案无效。建设方案需充分针对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基地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切实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4)、投送方式:参数方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档案袋密封加盖投送单位启封章,同时将方案电子文本(PDF、Word格式各一份)、公司资质等材料打包放入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称按照“方案名称+公司”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393010359@qq.com。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2:00。

五、 有关声明

1、参与本次建设方案的公司出于自愿的原则,本次征集的建设方案仅作为我校相关项目建设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不做他用,我校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费用。

2、方案征集期间所有材料由我校收集保存,方案不退还应征单位。我校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对于专家推荐的方案,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内容进行优化整合,汲取推荐方案的优点,对方案进行二次创作,如修改、增删、综合等,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方案。

3、本次提交的方案要具有可行性,方案提供商不能将项目建设周期内不可能实现的技术、功能等写入本方案。

4、本次各供应商提交的方案文本中不能有版权纠纷,如因版权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方案提供商承担。

5、参加本次建设方案征集的单位需指定一位联系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6、凡参加本次建设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它方式确认。

7、本次建设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3731892120

地址: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宁国市技工学校)

校微信公众账号
手机APP
友情链接:

学校地址:宁国市汪溪办事处落花荡路99号  |  邮政编码:242300  |  校办室:0563-4183996  |  招生办:0563-4183967  

 版权所有: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267号   |  皖ICP备05011798号-1  |  技术支持:校信息中心渔之蓝教育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