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书”基本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安徽省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细则》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相关要求,节能评估结论基本正确,予以原则通过。
二、专家提出四点修改意见:1、完善建筑维护结构做法,确定保温材料选型;2、核实空调(通风)系统设置方案并核算其用能量;3、对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5)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对空调、锅炉、插座系统对标分析;4、进一步完善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及电梯配置方案。


编制单位表示依据专家评委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利项目尽早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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