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宁国职高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1-07-24 12:11:25
皖教秘职成〔2011〕57号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2011〕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活动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省教科院具体承办。成立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 春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金 辉 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会长
燕贵忠 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阚 智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宋 淮 省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
张守祥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部分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皖委员,有关市教育行政、教研人员、部分省属中专学校和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燕贵忠 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副主任:宋 淮 省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
张守祥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二、遴选范围
1.在符合教材管理相关规定前提下各地自编特色鲜明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类专业(技能)方向课程教材;地方特色产业相关专业技能课程教材;现代农牧业类专业(技能)方向课程教材及培训教材。
2.参选教材分纸质教材和电子音像教材。纸质教材包括课本、讲义、手册、图册等;电子音像教材包括音视频教学片、教学软件、网络课程等。
3.参选教材须是未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教材(2006年及以后编写的地方、行业和校本教材),参评教材需具备完整的教学内容,部分章节或内容不得低于18个学时,报送教材需经一个教学周期以上的教学实验与检验,且效果良好。
4.同一主编、同一教学内容、不同版本的教材,不可重复报送。
5.鼓励报送实习、实训类教材和符合申报条件的引进教材。
三、遴选程序
(一)市级选送
参选教材由作者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向所在学校申报,由学校按属地推荐上报至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职教研究室。经组织评审后,于2011年8月30日前择优选送至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省级复选
参选教材经由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职教研究室报至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于2011年9月30日前选送优秀教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报送材料
2.未出版教材按公开出版教材规格和样式装帧成册;电子音像教材以光盘形式报送,教学软件和网络课程须能够在Windows系统下或IE浏览器下直接运行。
3.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职教研究室将报送材料寄送至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232号安徽省教科院职教室,邮编:230061,电话:0551-2672698)。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出版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与课程体系改革创新计划”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至2012年,在全国遴选建设500种地方和行业特色鲜明,体现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符合中职学生认知和技能学习规律,形式新颖,职教特色明显的改革创新示范教材。充分发挥地方参与教材建设的积极性和行业的指导作用,丰富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体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的改革与创新。
二、遴选范围
1.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类专业(技能)方向课程教材;地方特色产业相关专业技能课程教材;现代农牧业类专业(技能)方向课程教材及培训教材。
2.参选教材分纸质教材和电子音像教材。纸质教材包括课本、讲义、手册、图册等;电子音像教材包括音视频教学片、教学软件、网络课程等。
三、组织领导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活动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组织管理,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具体承办。成立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依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地方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职业学校的力量,组建教材遴选专家组和大类专业教材评审小组。
1.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鲁 昕 教育部副部长
成 员:葛道凯 教育部职成教司司长
王继平 教育部职成教司巡视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刘延申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刘来泉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
王扬南 教育部职成教司副司长
余祖光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
郝雅梅 教育部职成教司教学教材处副处长
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地方教育行政、教研部门有关人员和职业学校教师。
2.秘书处
秘 书 长:郝雅梅 教育部职成教司教学教材处副处长
副秘书长:迟少卿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教材发展部主任
四、报送要求
1.已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教材(2006年及以后出版),由教材出版单位组织初评后报送。
2.未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教材(2006年及以后编写的地方、行业和校本教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初评后报送。
3.报送的教材需具备完整的教学内容,部分章节或内容少于18学时的教材不参评。
4.同一教学内容、同一出版单位、不同主编的教材或同一主编、同一教学内容、不同版本的教材,不可重复报送。
5.各单位报送的同一专业教材不得超过5本。
6.鼓励报送实习、实训类教材和符合申报条件的引进教材。
五、遴选办法与程序
本次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采取报送单位初评、专家组和评审小组评审、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及网上公示的办法进行。
1.专业评审小组按专业大类分组评审,教材遴选专家组汇总专业评审小组意见,将拟确定的改革创新示范教材报教材遴选委员会。
2.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
3.拟确定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将在教育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遴选确定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纳入国家规划教材,优先推荐给各中等职业学校选用。
六、其他
1.报送时间
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30日。
2.报送材料
(1)《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申报表》(附件2)、《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报送一览表》(附件3)及教材样书(含电子音像教材)一式5份。
(2)未出版教材按公开出版教材规格和样式装帧成册;电子音像教材以光盘形式报送,教学软件和网络课程须在Windows系统下或IE浏览器下直接运行。
3.报送方式
报送单位将报送材料寄送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教材发展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院,邮编100120),另请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majh123@126.com。
联系人:马建华,联系电话:13671036565,010-84616213。
4.教材遴选评审费用由报送单位承担。
可登陆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点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栏目查阅本通知,下载相关附件内容。
附件:1.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指标
2.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申报表
3.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报送一览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