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同铸复兴路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的通知(教基〔2013〕74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集中展现广大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大力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校园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市教体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举办“同铸复兴路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4周年,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和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中国梦”主题文艺作品,热情讴歌伟大的祖国、伟大的人民、伟大的中华民族,充分展现广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为实现“中国梦”而发奋学习,努力成才。
二、活动主题
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
三、节目和作品形式
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朗诵和书法、绘画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奖项设置
活动设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四类。优秀组织奖,奖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艺术作品与艺术表演奖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节目和作品奖选送省教育厅参评。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是“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好这一活动,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激发当代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各地各中小学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落实活动经费,提供物质保障。在组织文艺演出前要提前做好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4.按时报送艺术节目和作品。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请于11月15日前将艺术节目光盘和艺术作品报送到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人:陈传福。本次活动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各县市区报送艺术节目数量为:宣州区8个,郎溪县、宁国市和泾县各4个,绩溪县、旌德县和宣城中学各2个。艺术作品类宣州区书法作品20幅,绘画作品10幅;郎溪县、宁国市和泾县书法作品12幅,绘画作品6幅;绩溪县、旌德县书法作品10幅,绘画作品4幅;宣城中学书法作品6幅,绘画作品3幅。
附件:宣城市“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艺术节目和作品要求
2013年8月14日
学校地址:宁国市汪溪办事处落花荡路99号 | 邮政编码:242300 | 校办室:0563-4183996 | 招生办:0563-418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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