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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举办“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的通知

作者:安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3-08-22 11:03:10

关于举办同铸复兴路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的通知(教基〔2013〕74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集中展现广大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大力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校园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市教体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举办同铸复兴路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4周年,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和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中国梦主题文艺作品,热情讴歌伟大的祖国、伟大的人民、伟大的中华民族,充分展现广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为实现中国梦而发奋学习,努力成才。

     二、活动主题  

     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

    三、节目和作品形式

    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朗诵和书法、绘画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奖项设置

    活动设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四类。优秀组织奖,奖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艺术作品与艺术表演奖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节目和作品奖选送省教育厅参评。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是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好这一活动,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激发当代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此项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精心组织。各地各中小学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落实活动经费,提供物质保障。在组织文艺演出前要提前做好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3.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4.按时报送艺术节目和作品。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请于1115日前将艺术节目光盘和艺术作品报送到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人:陈传福。本次活动分小学组和中学组两个组别。各县市区报送艺术节目数量为:宣州区8个,郎溪县、宁国市和泾县各4个,绩溪县、旌德县和宣城中学各2个。艺术作品类宣州区书法作品20幅,绘画作品10幅;郎溪县、宁国市和泾县书法作品12幅,绘画作品6幅;绩溪县、旌德县书法作品10幅,绘画作品4幅;宣城中学书法作品6幅,绘画作品3幅。

附件:宣城市同铸复兴路 共圆中国梦校园文艺活动艺术节目和作品要求

     附件.doc

 

 

                                                                                            20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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