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依法治校工作,决定开展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范围
同时具备市级“卫生学校”、“平安校园”的各级各类学校。
二、申请的方法
申报学校于
三、评选的标准
评选的标准见附件2(宣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
四、几点要求
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教育,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认真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1.评选过程要严格。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在评选推荐当地的示范学校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推荐的学校能代表当地依法治校的最高水平,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地中小学学校总数的10%。评选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视情况予以处理。
2.组织工作要到位。为确保这次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各地要精心组织,各申报学校要积极配合。
附件:
附件1:
学 校 基 本 情 况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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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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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市级平 安校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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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市级卫 生学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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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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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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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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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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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法 治 校 工 作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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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教体局 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 |||
市教体局 复核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宣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
序号 |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自评分 |
市教体局评分 |
1 |
组 织 领 导 |
20分 |
1、学校党政主要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有领导分管并抓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法制工作机构。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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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和总结,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制定了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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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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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档案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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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办 学 行 为 |
20分 |
5、学校遵纪守法,无违规收费;教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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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无强迫学生退学、停课;无拒收义务教育学生;无擅自停课、放假。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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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设课程、教学时数、教材征订符合有关规定,教育教学质量合格;义务教育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按考试成绩排名次。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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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素质教育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行选拔性书面考试,未经批准不得举行各类竞赛,不得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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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最近3年未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者处罚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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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 全 管 理 |
20分 |
10、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和责任落实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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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完备并落实到教职工和班级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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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学校食堂、校医务室、校车证照齐全,制度落实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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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学校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校园周边状况良好。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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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最近3年未发生校方责任事故。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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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 制 教 育 |
20分 |
15、学生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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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能坚持学习教育等法律法规。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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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学生普法形式多样,效果显著,学生心理健康保护制度落实,学生无重大违法犯罪行为。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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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法制教育成效明显,受到有关部门表彰。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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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民 主 管 理 |
20分 |
19、教职工工会和教代会制度规范并发挥作用,学校重大事项经过教代会审议。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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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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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学生组织健全并发挥作用。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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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立了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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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学校校园和谐,没有出现教师学生上访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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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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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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